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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说法站不住脚? 邮资上涨不听证余波未平
2006年11月30日《工人日报》
信函、明信片的邮费在11月15日大幅涨价,异地信函邮费涨幅高达50%,从0.8元涨到1.2元。面对公众质疑“为什么事先不开听证会”,批准此次涨价的国家发改委于11月24日解释说,主要是因为邮政资费未列入2001年公布的价格听证目录,邮政资费调整对群众利益影响较小。但有专家指出,这一说法也站不住脚。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,这次调价影响信函、明信片资费水平上涨28%,影响邮政资费总水平上涨2.9%。目前,个人交寄的信函、明信片量年人均0.81件,调价影响个人用户增加支出每年0.3元,其中农村居民增加支出0.32元,城镇居民增加支出0.28元,学生增加支出0.8元。 有关专家指出,这次涨价受影响最大的要数外出进城的农民工———他们收入低微,文化不高,多数人用不起手机,又不会上网发邮件,只能写封信贴上邮票往家寄。现在,外出的农民工超过1亿人,怎么能说“对群众利益影响较小”呢? 我国《价格法》规定:“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业价格、公益性服务价格、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、政府定价,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,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,征求消费者、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,论证其必要性、可行性。”2002年颁布的《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》也重申了相同规定。因此,有人认为“邮政资费未列入2001年公布的价格听证目录”的说法实在有点牵强。(丁国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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