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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过错方 少分或不分财产
2006年11月15日信息日报 见习记者万里庆
记者跑腿:据省司法厅一工作人员介绍,房产是婚后购买,是共同财产。但方女士朋友的丈夫是过错方,应该少分或不分财产。同时,如果对方在外买房,那么,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在分割时不要忽略。对于男方的收入和男方名下的财产,方女士的朋友可以尽力委托律师进行调查,然后要求男方予以分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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